【本報彰化訊】積極推動居家服務的彰化葳群公益慈善基金會從居服員的檢討中,得知部分申請居家服務的人將居服員當成「政府出錢的佣人」;元智大學社會系副教授陳燕禎表示,須改變民眾對居服員的看法,才能落實社區居家服務理想。
陳燕楨研究指出,根據內政部調查統計,台灣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有百分之七十希望與子女同住,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居住在一般家宅比率有百分之九十三點七,住進老人福利機構的僅有百分之五點五,可見社區居家照顧的重要。
但當政府與民間團體大力推居家服務時,居家服務員並未受到專業重視。葳群與陳燕禎最近接到居服員反映,服務對象要他們幫忙摘水果、灑農藥、洗衣服等,甚至被要求持續為老人按摩二小時的不合理要求。
陳燕禎表示,部分申請居家服務員的人,簡直將居服員當政府出錢請的佣人一般。居服員應具備更專業的工作技能,民眾對居服員的觀念也須改變。
她說,居服員能協助老人就醫、復健,幫助健康不佳的獨居老人打理部分生活,但並非老人或申請居家服務家庭請的佣人,這是推展居家服務工作的團體與政府要大力宣導的觀念。
珍瑩老人養護中心主任林亮暉認為,目前推動居家服務,若可由申請居家服務者付些許費用,可能會讓人較珍惜居服員。彰化縣政府社會局到今年九月底,培訓的居家服務員有三百一十六人,二千四百九十九個案接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