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學期新的教育政策不少,學校被規定要安排學生跑步時間、要教學生騎單車,還要延長課後課輔時間到家長下班為止。學校因應社會變遷、雙薪家庭所需,調整作息時間、教法和教學內容,無可厚非,但是辦教育辦到像「賣雜貨」,客戶需要什麼,學校就提供什麼,資源分散,服務品質自然降低,那能寄望國教精緻又優質。
親職不可替代,取代愈多社會愈亂。小學階段的孩子依賴父母還深,這不是老師可以替代的,從文獻上可知,愈是先進國家的國民教育,學生上學的時間愈晚,放學的時間愈早,也就是與親人相處的時間愈長。
但目前台灣國民小學的上課時間,與其他主要國家比較已不算短,加上學校普遍辦理的課後輔導、課後活動,一個十來歲甚至不滿十歲的孩子,每天要在學校停超過十小時,實在夠久的,如果要再延長到「家長下班」,超過十二小時的學校生活,不但學校負擔大、孩子膩,個人還懷疑長此以往,家庭功能還剩下什麼?親子相處嚴重「質量不足」,未來社會的人際疏離、冷漠,是否會更趨嚴重?
社會應該分工,教育也不例外。廣義的教育包括家庭、學校和社會教育,不同的階層的教育負有不同的功能和職責,彼此應該分工而不是取代,才不會製造出新問題、產生新紛爭,尤其不應存有學校「空間大」、「師資優」、「價格便宜」等優勢,於是將原本是父母、社會安親班的工作,強迫轉嫁到老師身上。
因為老師雖也肩負社會教育職責,但不表示老師在整天上課之餘,還要擔任「保母」、「安親」工作,老師也是為人父母,有自己的家庭和子女需要照顧,國家可以透過社福制度,補助需要協助的弱勢學童的課後照顧,沒道理要求學校無條件接下「延長時限」的課後照顧,畢竟學校是教育單位,不是補習班,也不是社福機構。
我在師範學院進修時,對教授的處境既感佩又感嘆,當時的師範學校有日間部、夜間部、暑期部、周末周日班,甚至還開辦到東部隔周上課的巡迴班,教授如此「操」、「勞」,令人憂心如何能進修?師範學校如何能提升教學品質?希望國小教育不要步上後塵才好。
目前社會分工愈來愈精細,時代趨勢是追求精緻、優質與卓越,只要「有」就好的舊時代已過去了,現代新學校在「有」的基礎上,被賦予追求「好」和「精緻」的使命,國民教育要「優質」,國民學校就要辦得像「精品店」,而不是像什麼都賣的「雜貨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