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記者郭士榛
【記者郭士榛專題報導】翻開文化部的組織架構,國內具有很大產值的視覺藝術,並沒有被分類在掌管文化創意產業的「文創司」,而是和表演藝術被歸類為「藝術發展司」,或許有人質疑,但藝術界人士卻認定這樣分類更能使藝術家、創作人將創意極致揮灑。
「創意文化不做生意可以生存嗎?」台北藝術產經研究室執行長石隆盛說:「台灣的藝術品有收藏家和畫廊的支持,早已奠定了很好的市場。」石隆盛強調,文創最早在英國提出,是創意透過產業加值,從眾多作品中將可量產的部分擴大為具產值規模的商品。
石隆盛提及,所謂「創意」是藝術家在自由的思維中,創作出讓人驚艷的作品;而產值、產能是往後將可能具備商機的作品,再行發展並販售才產生,供需循環中自然形成產業。若先以「產業」二字羈絆「創意」,藝術家為了產值創作,作品容易失焦,文化價值降低,產能與品質受挑戰。
石隆盛指出,藝術界期望在政策制定推廣上,不會因為產值願景而模糊文化深耕發展焦點,文化部成立時,畫廊協會和視覺聯盟合作,建議文化部將表演藝術及視覺藝術放在「藝術發展司」,而非「文創司」,保障在文創產業突飛猛進的風氣中,藝術創作不為商業行為遷就,而是相互成就。
藝術市場買賣
回歸創作本體
「藝術市場是傳統的買賣,和現在創意計畫性量產的概念不一樣,強調的是原創本體。」石隆盛說,藝術家可以跨界合作,無論是廣告、服裝、建築、表演等合作形式,都是創意的延伸,而最終作品的買賣還是要回到畫廊;如蔡國強可以做台北一○一跨年煙火、北京奧運煙火、上海APEC煙火開幕式,種種創意表現得到豐厚報酬,但所有計畫草圖、作品模型等,最後仍回到畫廊以傳統交易方式找買方。
石隆盛透露,三十多年來資本雄厚的台灣收藏家珍藏品質精美;歐美評估亞洲藝術市場,高度肯定台灣有強大的收藏家,讓台灣藝術市場成熟,和大陸投機風險市場有很大差別。
石隆盛表示,台灣藝術市場除了靠收藏家豐厚資本和經驗累積出好成績外,畫廊的經營模式也可以創造好的藝術家。不過畫廊和藝術家合作方式和民族性有關,像歐美畫廊和藝術家間關係深遠,多採經紀合作,畫廊願為藝術家投資,願意等三、五年後畫家名氣愈來愈高,畫廊才有回收,藝術家也願和畫廊長遠配合。
藝術家與畫廊
合作尚缺互信
台灣也曾想推經紀合作方式,但台灣藝術家對畫廊的忠誠度不高,當有另一家畫廊開出更好條件時,畫家就跳槽,形成惡性循環,互相不信任使畫廊和藝術家間的關係無法緊密配合。除跳槽情形嚴重,畫廊間的相互尊重與自律不足,這是產業結構的問題。
石隆盛表示,台灣現階段最常使用的合作方式,是種默契,彼此信任就合作,沒有信任基礎就分手,大家簽的是展覽約,反而不會製造出糾紛。
中國大陸和台灣又不同,大陸市場規模大,近期出現畫廊和藝術家間的經紀公司,如同演藝圈,經紀公司為藝術家打理與拍賣公司和畫廊的連繫,幫忙安排展覽,成為藝術家和畫廊間的橋梁。
石隆盛指出,已有規模的畫廊不會和經紀公司合作,經紀公司對年輕、知名度不高的藝術家較有幫助,但就產業面來說,不同區塊、不同程度的藝術家,各種合作模式都可嘗試,可惜台灣苦於市場規模,這樣的經紀公司難成形。
石隆盛語重心長地表示,台灣視覺藝術面對的問題是,在兩岸三地及華人地區,我們的發展方向是什麼?產業鏈結扮演何種角色?從交易來說,台灣減免稅不如香港優惠,市場規模不如中國大陸,我們雖有實力雄厚的收藏家,但人數不比大陸多,這些問題更需要文化部深入了解及謀出路。
小檔案
石隆盛
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畢業,從事當代藝術環境及市場觀察與研究。曾任中華民國畫廊協會祕書長,參與文建會多項關於視覺藝術產業調查與政策研究計畫。
現任中華民國畫廊協會附設台北藝術產經研究室執行長。研究室核心工作與任務為:產業環境與趨勢的研究、數據調查與資料庫的建構、畫廊檔案室的建立、藝術經理人學院的設立,及相關藝術產業政策與機制的推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