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交通部公路總局近期首度限制陸客團每日里程數及駕車時間,由於新規定無助改善疲勞駕駛現況,還在九月倉促上路,引發遊覽車業者質疑公路總局「作半套」。公路總局監理組組長謝界田表示,最快十一月起,將要求未設GPS以外的陸客團遊覽車填寫工作日誌,減少旅行社安插額外「血拚」行程;針對設有GPS的遊覽車,則須將資料彙整到特定平台查核。
今年二月有陸客團為趕往花蓮藝品「剝皮」店消費,在速限五十公里的東部濱海公路開到九十三公里,導致翻車意外。陸客團駕駛超時工作、疲勞駕駛頻傳,公路總局上月找來勞委會、觀光局、遊覽車公會、旅行公會等,檢討陸客團行程規範。
沒想到各方共識尚未形成,公路總局卻發布新規立即上路訊息,規範陸客團透過自律公約,以每日行程不得超過二百五十公里為「原則」,駕駛每日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十小時。昨天各方針對陸客團駕駛規範再度協商,避談每日二百五十公里及駕車不超過十小時的「無效規範」,僅遊覽車駕駛需填寫工作日誌的共識較具體,但影響不大。
台北市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魯孝亞表示,陸客團新規形同「作作樣子」,陸客團多走八天七夜環島行程,全程約一千七百公里,平均下來每天原本就不超過兩百五十公里。而單日駕車不超過十小時的規範更荒謬,因為「一天內若駕車十小時,全台灣都能跑一圈了。」
關於陸客團每日行程不超過二百五十公里的規範,謝界田表示,尚未確定是「平均里程數」或「單日里程數」,意在約束行程安排源頭的旅行社自律;每日用車時間不超過十二小時為《勞基法》規定;而駕車時間超過十小時,則可依《公路法》開罰九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