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多起的家庭人倫悲劇,引發立委王育敏促請成立家庭福利署及自殺防治專責機關。
這些人倫悲劇的發生,往往是家庭遭逢經濟壓力、家庭衝突或成員健康問題等,如果政府能夠介入協助,或許悲劇可能預防或減少。筆者對於這個喊了幾年,卻未見任何進展的議題,有著些許期待。
筆者從事幼教工作,對於家庭功能不彰後衍生的問題嚴重性,有著比較深刻的感受,校園霸凌、家暴問題、性騷擾困擾,中輟生問題、十之八九都是出自家庭,所以重視家庭觀念、改善家庭福利後,應該會有立竿見影的成效。
以前國法不入家門、清官難斷家務事的觀念,讓成立家庭福利署的議題不受重視。過去大家庭社會結構下,家庭問題可以透過親族解決,子女的照顧壓力可以紓解。
社會變遷後,家族功能日漸式微,衍生的社會問題愈來愈嚴重,如殺子自殺、重大兒虐案,人倫悲劇一再發生。
政府公權力不積極,凡事採取事後補救的方式,無法挽救憾事的發生。
面對家庭功能不彰,政府必須提出積極的因應對策,積極成立以家庭福利服務的專責單位,除了家庭政策可以更加周全研訂,有利於家庭政策的推動。
公權力介入家庭更於法有據,政府資源的投入,也能讓家庭發揮養育子女的功能,家庭獲得經濟或資源的援助,可以紓解生活壓力,是一帖減少人倫慘劇發生的良方。
當然,中央的家庭福利署絕非萬靈丹,地方也要配合設置家庭福利服務中心,落實家庭服務社區化,才能更貼近需要照顧者的需求。
我們可以運用社區工作的方法,發揮社區關懷據點、高風險家庭照顧、馬上關懷專案等支持家庭的功能。家庭悲劇的防治,絕對需要多管齊下,不可偏廢的,但成立家庭福利署將會是一個良好開始。
亞男(花蓮縣/幼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