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總理梅克爾訪問中國大陸,簽訂多項合作計畫,包括綠色科技和太陽能產業的發展。
日前德國《明鏡日報》針對太陽能產業做了專文報導,文中指出目前全球太陽能產業的生產總值排名,前三名分別就是中國大陸、台灣與德國。此間德中的合作備忘錄,兩國共同推廣與發展太陽能產業,對於台灣而言,是警訊,也是契機。
德國是發展再生能源極其成功的國家,二○○○年通過《再生能源法》之後,政府、企業、學界與民間共同努力發展再生能源。依據聯邦政府日前公布的目標,再生能源所占發電比例,在未來定為二○二○年提高至百分之三十五,而到二○五○年達到百分之八十。
而這裡所通稱的再生能源,風力所占比例則是第一,其次就是太陽能。而再生能源不僅提供安全而且環保的能源,對於經濟發展而言,也有正面幫助。
筆者接受外交部補助,目前在德國進行再生能源的相關研究,日前訪柏林自由大學時,學者指出,再生能源發展可以創造出口貿易與擴大就業。以二○○八年為例,出口的貿易值達到一百二十億歐元,並創造三十萬個工作機會,預計二○二○年將達到五十萬個工作機會。
而為了刺激與活絡資金的流動,在萊比錫設立了「能源股票交易市場」,目前全球有超過兩百家電力公司,在此進行能源股票的交易,促使資金更有效率的流動。
回到台灣的情況,我國二○○九年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太陽能產能居全球第二。再依據經濟部能源局的調查,我國彰化與雲林沿海,是全球最具發展離岸風力潛力的海域。我國第一座離岸風力電廠也預計在明年開始運轉。即使如此,目前再生能源在台灣所占發電比例,低於百分之三。
美國耶魯大學及哥倫比亞大學,共同發布的二○一二年環境績效指數,在再生能源的部分,一百三十二個受評比國家中,台灣排名一○七。
這些資料與數據或許依據標準不同而有些許出入,但整體來說顯示了一個明顯的情況。就是台灣擁有先進的太陽能技術、適合發展風力的海域,但在再生能源的實際發展上,卻遠不如發展的潛力。
台灣擁有技術和發展條件,相關部門也應思考,如何在再生能源的議題上,創造更多國際合作的機會,不僅提高再生能源在台灣的發展,也能刺激相關產業的活絡,更能落實永續發展的目標。
沈有忠(德國/東海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