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規畫近期內放寬公司申請上市資本額限制,由六億元降至三億元,目的是配合行政院在三年內增加兩百五十家上市公司的目標。大幅降低申請上市的門檻,過度擴張股市規模,如果上市前的審查作業,和上市後的監督考核,不能同步維持一定的品質,對股市和國家經濟真會是一件好事嗎?
證交所秉承上意,研擬以降低資本額限制的方式,達到迅速擴充上市公司數字的作法,或許是被最近許多上市公司辦理巨幅減資,並計畫改至海外市場掛牌上市,導致台灣股市規模有逐漸縮小之虞嚇到,不得不趕緊以如此激烈的手段,變相鼓勵申請上市。
筆者認為,這很可能讓某些有心人士更容易以「灌水」方式增加資本額,以達到上市目的,然後再循著以往眾多「地雷股」掏空公司資產的模式,一走了之,不但對改善台灣股市久為人詬病的「人為炒作」毫無助益,反而使得台灣資本市場素質日益低落,嚴重影響投資意願。
喧騰一時的博達和訊碟掏空案,顯示公司若獲准上市,如果經營者心術不正、圖謀不法,或個性太過好大喜功、剛愎自用,從目前台灣股市資訊透明度遠不及先近國家,及主管機關監督、考核尚待加強看來,如果一下子增加很多體質參差不齊的上市公司,恐怕會再引發另一次的「地雷股」風暴。
股市的日成交量從以往動輒一千多至兩千億元的水準,到目前都在七百億元上下游走,對經濟的活絡、政府的稅收當然都是不利訊號,但行政院該思索的是,要如何改善股市的整體環境與投資安全。
簡單的說,就是一方面學習外國股市較好的作法,例如開放平盤下放空,吸引投資人更多的操作意願,從而可以擴大成交量;另一方面,以更嚴謹的態度和法規,嚴格把關上市的申請案,並將體質不良的上市公司勒令下市處分,避免地雷股一再引爆。粗糙而急就章地降低上市門檻的作法,無異「飲鴆止渴」,恐怕後患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