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大連市旅行團所乘遊覽車,途中有乘客發現輪子冒煙,要求停車,但司機認為冒煙是正常現象,未予理會,結果翻覆造成慘重傷亡。
後來經調查,遊覽車司機考上大客車駕照未滿三年,就載客營業,違反公路法道安規則,而且遊覽車行照過期,又有超速嫌疑,警方將究是否涉及刑責;此外,公路總局將吊扣司機駕照三年,並予重罰。
但為什麼總是在亡羊補牢,為什麼事前不仔細檢查車輛?司機的輕忽,加上不符駕駛遊覽車的資格,才造成憾事。
由於旅遊業者競爭激烈,甚至於削價競爭,不得不令懷疑這是因業者為了成本,而雇用不符合資格的司機,及租用危車。
協調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是政府既定政策,卻發生大陸觀光客車禍傷亡事件,對台灣觀光業是重大打擊,政府不能再掉以輕心,必須徹底整頓。
王昭慶(高雄市/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