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深火熱」本來是民不聊生的寫照,如今卻有了新註解,成了貪汙贓款的宿命。
涉貪瀆的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在特偵組應訊,承認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送一百九十三萬美元到他家,被問到其中一筆賄款項流向時,他答稱:「燒掉了。」
林母沈若蘭救子心切,帶著潮溼未乾的一千八百萬元到特偵組投案,表示把錢沉在水塘裡藏匿,才會溼溼的,辦案人員戲稱她「洗錢」。林益世一家人,一下子「火燒」、一下子「水洗」,讓贓款「水深火熱」,也讓人瞠目結舌。
錢非萬能,但沒錢萬萬不能,追逐金錢成了人生常態。錢夠用就好,但有人不嫌錢多,即使財富萬貫,還到處鑽營撈錢。錢多,要更多,永遠不能滿足。
金錢如果來自合法途徑、來自勞力付出,錢再多,別人也奈何他不得。但如果是不義之財,就算外人不知,自己也難心安,半夜敲門都會嚇出冷汗。
陳水扁、林益世和他們的家人,會把贓款東搬西藏,就是擔心東窗事發,難逃制裁,才用盡辦法,借人頭、借帳戶、假名目,藉白手套,以不同管道匯錢藏錢洗錢。
但髒錢永遠是髒的,再怎麼洗,也是洗不乾淨的,何況雞蛋密密也有縫,紙包不了火,遲早有事發的一天。
有錢也許表面風光,違法取得錢財,內心卻永遠愧疚,像贓款一樣要受「水深火熱」煎熬。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賺流汗的辛苦錢,心安理得,如果行有餘力,做公益、助弱小,還可贏得善人善財的美名。但不義之財即使錙銖,也於心難安,看看貪贓枉法者以「洗錢燒錢」方式處理不法錢財,就知內心有多徬徨。
林益世被爆索賄時,百般辯解否認,等到被設局的錄音帶等證物呈現,鐵證如山,才急轉直下認罪。這幾乎是每件貪瀆案的劇本模式,但還是驚不醒貪贓枉法的人。
甚麼錢該拿?甚麼錢不該拿?問問自己的良心最明白!
喜壯(台北市/ 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