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偵辦宜蘭南方澳漁港大陸漁工脫逃案,包圍漁工居住的岸置中心集合漁工點名,並搜索仲介業者住家,調查偽造證件、包庇非法漁工等弊端。其實這些問題都源於兩岸的畸型關係,政府藉口國家安全,設了種種規範,卻擋不住市場機制,徒然治絲益棻、貽笑國際。
台灣十幾年來,自有勞動力無法滿足市場需求,政府有計畫引進泰國、越南、印尼、菲律賓等國勞工填補空缺,並有計畫地抵制同文同種的大陸勞工輸入,政府表面的說法是,大陸一直未放棄對台動武,威脅台灣安全,如果開放陸勞入境,會出現島內第五縱隊,遇緊急狀況時一旦裡應外合,有顛覆政權之虞。
但骨子裡,政府排斥陸勞和主政者統獨意識等政治主張,有密不可分關係,可是意識形態、統獨主張擋不住市場人力的自然流動,台灣漁船為了便利性、成本低,競往大陸載漁工上船,於是先出現海上船屋奇景,繼而有岸置中心這類像集中營的大陸漁工住所。
東南亞地區的外勞若在電子廠工作,有商務旅館式宿舍可住,即使家庭幫傭散工,絕大多數也是自由自在,周末例假日會男友、逛百貨公司、上教堂祈禱,遇到問題有神父、各國駐台代表處、人權社團可以投訴。
唯有大陸漁工,只能在境外替台灣船工作,雖允許上岸,卻形同關在集中營裡,住所圍牆繞著鐵絲網,三個月才放風回鄉一次。
大陸政府有能力組織漁工輸台,保證團進團出,提供優質勞動力,可是台灣和大陸目前只有民間往來,即使像漁工這種低層次的經濟議題,官方也不接觸、不妥協,結果必然是雜亂無章,提供了投機空隙,大陸漁工入台後藉口上街看病就溜了,還有台灣漁民載著大陸漁工,去營建工地等各處打工,賺取佣金,而與岸置中心扯上關係的政府相關單位基層公務員,執法都拿捏不定鬆緊,風紀問題也特多。
引進大陸漁工擺明是經濟問題,也是人道、人權問題,海上船屋、岸置中心都不是文明國家應有的作法。兩岸政權即使有深仇大恨,也必須正視全球各區域國家合作的潮流,擺下政黨和個人的私利,為民生謀出路,既然台灣漁業不能沒有大陸漁工,兩岸政府就要談出一套公平作法,讓勞雇雙方都有合理待遇。目前這種有法不能行的窘境,簡直就是陷人於罪,讓漁船主和第一線公務員都成了代罪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