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胡適國小「學校實習儲金局」兒童儲金戶頭,遭郭姓承辦人員盜領,盜領金額高達一百三十九萬餘元,該校已召開記者會說明,盜領的承辦員交由警方偵辦,訓導主任涉有疏失,記警告並調離主管職。
這起事件因為管理監督輕忽,而得以蒙騙過關,讓學校和家長驚覺,若承辦人員心存貪念,學校又未落實監督,加上郵局儲金業務人員輕忽,「學校實習儲金局」就會上演荒唐的盜領事件。
筆者認為學校實習儲金局有其功能,但應該加強管理和監督機制。此外是否繼續由學校辦理學生儲蓄,有研究探討空間。
「學校實習儲金局」戶頭,在畢業生結清提領時,都應該由各班造冊、每位學生簽名、學生存簿(或存簿掛失證明),並經業務監督(訓導主任)核對蓋章,再送郵局提領。
由於此項業務屬於兼辦性質、手續簡便,監督機制卻不夠嚴謹,提領時又無須印鑑及密碼,很容易因為輕忽或別有居心而被盜領。
「學校實習儲金局」於民國六十年設立,希望藉由簡便的儲蓄方式,養成學生儲蓄習慣,學習金錢管理,已是許多人求學階段的共同記憶。這樣的方法用心良苦,藉由老師的鼓勵引導,養成孩子零存整付、持續存款的習慣,進而教導理財及善用金錢,有深遠的功能及意義。
但現在交通方便、銀行林立,家長隨時可以教導孩子養成儲蓄習慣。在學校儲蓄因為各校訂有獎勵規定,學生難免有比較財富的心態,家長為了滿足「虛榮心」,每每提高儲蓄金額,已有「炫富」弊病產生。
如今,學校行政人員不足,教師兼辦儲蓄業務,難免增加工作負擔,又發生承辦人員盜領事件,倒是考慮停辦學校儲蓄的適當時機。
學校停辦儲蓄業務後,並不表示不再鼓勵儲蓄,而是家長一同負起鼓勵引導儲蓄的責任,不再是老師單一職責,又可減輕業務工作的壓力,讓儲蓄單純化,專注於教學工作上。
蓮心(花蓮縣/幼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