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昨天上午到最高法院前靜坐二小時,抗議最高法院作出「不主動調查對被告不利事項」的決議,獲多位檢察官聲援。最高法院對此冷處理,僅表示遺憾。
最高法院今年初決議,法官原則上只主動調查對被告有利的事項,檢察官須負起所有舉證責任;若舉證不足,被告可能獲判無罪。
吳巡龍表示,有哪個國家的法律規定,法院只有調查有利被告證據的義務,而無依職權調查不利被告的義務,最高法院的決議嚴重向被告傾斜,靜坐就是希望社會大眾知道這個決議不合理。
同行的檢察官協會理事長施慶堂也帶著有一千零七十八名檢察官、二十七名法律學者及二十三名被害人團體成員及律師的連署書聲援吳巡龍。
法務部長曾勇夫在立法院答覆媒體表示,法官不主動調查對被告不利事項,不符合公平原則,因為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得依職權調查證據,有利或不利被告的事項都涵蓋在內。
最高法院則認為,部分檢察官未能體會決議的意旨,檢察官提出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是應盡的責任,也是法律規定的義務,法院不能在檢察官舉證不足時,為檢察官補位,接續檢察官應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