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保署昨天預告「第三批公私場所應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固定汙染源」草案,將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六氟化硫及全氟化碳等溫室氣體列為「空氣汙染物」,作為後續溫室氣體管理基礎;最快第四季完成法制作業,預計可掌握九成產業直接排放溫室氣體排放量。
環保署溫室氣體減量管理辦公室說明,草案主要管制對象分為兩類:已公告排放強度行業,包含水泥業、半導體業、電力業、鋼鐵業及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業等;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二點五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者,包含石油煉製業、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人造纖維製造業、紙漿業、紙及紙製品業等,預估有二百八十家公私場所。
溫減辦公室說明,管制對象須在每年四、七及十月底前上網登錄全廠(場)前一季空氣汙染物排放量;隔年一月底前彙整完成前一年溫室氣體排放量。
目前在立法院審議中的《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是一個全新的法律,環境保護署空氣保護處長謝燕儒說,不論溫室氣體減量法通過或持續審議,掌握基線資料,是環保署如今刻不容緩的工作,同時讓推動先期減量業者,有明確法律保障。
由於環保署前天才找工總開會,昨天就閃電公告,工總表示「很錯愕、不太能接受」,理事長陳武雄十八日將與環保署長沈世宏「說清楚,講明白」,到底以後要怎麼做。
衛生署長沈世宏則說,二氧化碳申報早就該做,中鋼年年申報還減量,台塑則有一半以上的廠不報,沒有法令要求申報,是獨厚特定企業,並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