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人口老化問題,內政部與衛生署準備推動「長期照顧計畫」,但從官方公布的版本看來,問題很多。
首先是收費方式,雖然是全民納保,保費初估約百分之一,卻仍然以薪資為主,資本利得者同樣收不到保費,和過去的健保問題一樣,說是全民納保,結果還是由有薪資者替資本利得者買單。
其次,長照計畫應當隸屬於全民健保的一環,最好的做法就是將保費與整套長照制度也納入全民健保制度中,而非另外獨立。
納入全民健保的好處是,政府可以運用公權力調整醫療與照護資源的分配方式。
例如老年人口增加後,使用醫療資源的老年人口增加,政府可以要求醫療院所開辦長照部門,或鼓勵開辦長照式醫療院所。
這就牽扯到第三點問題,政府目前打算推動的長照制度,以發放現金為主。然而,發放現金只是最簡單卻無濟於事的做法。
除了現金收入大多會被外籍看護拿走,不利於台灣本身長照制度的建立外,好的長照制度並不是只有發錢了事,社區的家庭醫師可以到有長照需求的家戶探訪,或由政府提供長照所需的醫療輔具。結合家庭、社區、醫療等資源,成為一個整合性的長照系統。
而需要長照者不只是老人,身心障礙人士或罕病患者也都納入長照系統中,若不能從體系的角度來設計長照制度,只是發錢,然後把長照責任再丟還給家庭自己承擔,家庭仍然會面臨必須長期照護家人,而無法外出工作,影響經濟收入,拖垮長照家庭的風險。
厲文雲(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