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法院就職後,民進黨立院黨團就擬提案要求總統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但國民黨反對。立法院長王金平說,維護憲法是國會議長的責任,一切以合憲為前提。但憲法並沒有明確規定總統是否要到立法院報告,因此,主動權在總統。基於政治和諧及與民意溝通的立場,馬總統何妨到立法院提國情報告。
過去因為總統係由國民大會選出,憲法規定「國民大會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總統有義務到國民大會提出報告,前總統李登輝在歷屆國民大會集會時都會提出國情報告,並聽取國大代表的國是建言,現場答覆。不但是總統與民代之間公開的政策說明與答辯,也是很好的溝通機會。
總統直選後,國民大會被裁撤,總統就沒有直接向民意機關提國情報告的例子。陳水扁兩任之內和馬英九首任期內都沒有直接與立法機關溝通的機會。至於行政部門與民意機構之間,憲法規定由行政院長到立法院報告並備詢。行政院長是由總統任命,間接代表總統,但畢竟不是總統本人,立法院當然覺得隔了一層。
美國憲法實施總統制,總統雖要到國會提國情咨文。總統的國情咨文非常重要,以今年一月歐巴馬的第三度國情咨文為例,他提出徵收富人稅,不但是一種政策宣示,同時也為他下一任的政治主張定調。我國既非總統制又非內閣制,許多的制度必須要透過實際的運作形成慣例之後,加以明確並逐漸落實為法制。
按理說,總統並不缺乏與在野黨或民間溝通的管道。碰到重大的政治或經濟議題,總統當然可以召開國是會議,前總統李登輝在修憲之前就曾召開過國是會議,諮詢各方意見,之後據以成立修憲小組,研擬修憲的方向。總統也可以邀集朝野各政黨會商國是,或是針對有爭議的政策事先徵詢各黨派或民間領袖的意見。
但以台灣當前的政治情勢言,問題多出在藍綠之間的對立;由於政策辯論幾無理性的討論空間,以致衝突一發生,往往沒有轉圜餘地。而總統又兼任黨魁,從李登輝、陳水扁到馬英九無一例外,自然增加了朝野的衝突張力。以致總統又成為在野黨批評的首要目標,但是因為缺乏對話的機制,使得總統失去了身為國家元首的制高位階。
總統到立法院提出國情報告,一則表示民選總統對於全國最高民意機構的尊重,二則適時對國家的重大政策提出說明,尋求在野黨的諒解與支持,三則可以藉著良性溝通化解朝野之間的對立,第四還可以藉著國情報告樹立總統個人的形象。
但是為了防止在答詢過程中演變成政策辯論或是無謂的爭吵,應該避免類似目前行政院長和立法委員之間一問一答的方式。由於到院報告是總統主動,而且也是在野黨的要求,經過黨團協商之後,應該尊重總統。不能在報告期間進行議事杯葛或其他形式的抗爭,應該讓總統順利完成國情報告。
如朝野之間對此有共識,而總統也願意順應民意,自然可以形成憲政慣例,這也是憲政發展史重要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