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宮以斯帖台北報導】推拿師免撤離中醫醫療院所?衛生署昨天表示,原在中醫醫療院所的傳統整復推拿,得設同一門號,但必須實體區隔如水泥牆或門,拉簾不行,並且要有獨立出入口,要取得商業司的營業執照;仍按五月一日實施,且給業者最多三個緩衝期。
針對衛署釋出善意,推拿師自救會表示暫緩周日遊行,但仍將繼續爭取維持現狀,除了既有民俗調理區,不必限定有不同出入口,因為有的中醫診所店面狹長,要隔出兩個門並不容易。
醫事處昨日針對各媒體報導指出,本月十一日的會議係針對民俗調理行為之定位與相關管理問題進行研商,非如報導的單純僅就目前留在中醫診所內之「傳統整復推拿人員」從業問題研議。
會議明確釐清推拿行為可分為兩種,一是「中醫傷科推拿」,由中醫師於醫療機構所執行之推拿行為,須由中醫師經過診察後親自執行,以治療疾病、矯正殘缺為目的;二是「傳統整復推拿」,可由非醫事人員在非醫療機構執行,以紓解筋骨、恢復疲勞為目的,不屬於醫療行為,不經診察程序,不可宣稱醫療效能,依法亦不得申報健保醫療費用。
另,衛生署也祭出十項但書,明確要求相關從業人員遵守「七不」、「三要」。「七不」是:不得從事醫療行為、不得宣稱具有療效、不得刊播醫療廣告、不得申報醫療費用、不得從事藥品調劑、不得陳列推銷販售藥物器材、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招攬客人。「三要」是:衣服應與醫事人員有所不同;執業處所須設有獨立隔間、出入動線、不同出入口;執行業務時應配戴識別證等。
醫事處科長石村平指出,衛生署近日聽取各相關代表意見後,預定最快月底前再召開一次會議,研議出一項最有利於民眾就醫權益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