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教育審議會日前通過「基北區一○三年高中高職免試入學與特色招生作業要點草案」,與台北市版本唯一的不同,在於比序積分的「服務學習」項目,由每學期服務「滿六小時以上兩分」增為「滿六小時以上三分」。不論是三分或兩分,筆者認為,這是必要的,因為對照現行高中職的「高一、高二學生每學期至少修習公共服務要八小時」的規定,新北市與台北市似乎遲了些時日。
國中生對於讀書以外的公眾服務態度,可分成兩大類:其一為專心升學考試,除非是班級規定的整潔工作,如果再加上下課後到補習班的課後學習,學生壓根兒都沒有勇於付出的想法。
其二為樂於擔任校內師長委以的工作,被委託的學生,有人與童軍團有關,有人是因師長鼓勵而樂於分擔校務的班級幹部,當然,也有學生的父母擔任義工,因此耳濡目染有關,後者這群學生是最積極的一群。
現在既然已經將「服務學習」設定為「升學門檻」,筆者希望,心中只有「念書」的學生,應該要調整想法,朝「我為人人」的方向邁進。
由於公共服務的標準仍在擬訂,但今年七年級學生已經快「虛度」一學年了,所以,希望大台北地區國中各學務處能及早訂出辦法,讓學生都能依規定取得基本「學分」,當然,配合「服務」的公私立單位,如何指導、管理、核發等技術性規範,也必須慎重其事,因為這攸關學子升學權益。
林泉利(台北市/國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