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中國大陸擬研修商標法,協助家喻戶曉的外國品牌捍衛自身權利,但對正在大陸大打iPad商標權官司的蘋果來說,大陸商標法愈修恐愈不利蘋果。
據彭博報導,大陸提案修法,以應對「日益猖獗的商標侵權行為」,包括商標侵權的最高法定賠償額倍增至一百萬元人民幣。
廣州市專精智財權案件的律師貝魯比指出,鑑於法院已裁定蘋果公司在大陸並未擁有iPad商標權,蘋果將處於被制裁的一方。
唯冠在二○○一年取得大陸iPad商標權,當時唯冠推出配備觸控螢幕的個人電腦,號稱「互聯網個人上網機」(Internet Personal Access Device或IPAD)。
上海安理國際事務所白建民表示:「大陸有許多商標劫持(trademark hijacking)事件,亦即某人將他人的商標,特別是享譽海外的商標,惡意搶先註冊。」
據羅思(Rouse)智財顧問公司指出,自一九七九年以來,大陸商標申請註冊案件總數達八百三十萬,二○一○年申請量爆增,創下一百二十萬件新高。據羅思資料顯示,從二○○四年至二○一○年,商標相關訴訟激增,成長近七倍,相關處罰包括刑事判決等。大陸二○○二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就設立特別法庭審理商標、版權與專利相關案件。
蘋果大陸iPad商標戰如果敗訴,除侵權損害賠償外,恐將面臨三倍於「非法經營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