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桃園龍潭通往石門水庫道路,因登山步道整修,形成攤販與人車爭道及停車位,造成停車不便與馬路髒亂,並發現各縣市的流動攤販急遽增加;我也發現,雲林縣虎尾鎮第一銀行門前,每天下午三點半後大批攤販聚集,做生意到晚上九點左右。
探究流動攤販增加原因,台灣貧富差距已擴大至七十五倍,失業率高居亞洲第一名,民眾找不到工作,又沒錢租店面,為養家活口,於是打造簡單且可流動的攤車,在公路旁、街道邊固定位置做小生意。
無可諱言,違規流動攤販有損市容觀瞻、製造髒亂,可說是都市之瘤,但流動攤販增加,也凸顯人民經濟情況。
印尼、越南等東南亞貧窮落後國家,流動攤販也多,但台灣四十多年前的小販,也沒有像如今多,這值得省思;而日本即使經歷世紀核災,也未見流動攤販滿街亂竄,這與日本政府的管理效能,及愛整齊、清潔的民族性有關。
師大夜市存廢問題沸沸揚揚,嚴格說來,夜市是另一種形式的攤販活動,雖然見證台灣飲食文化的演進,但也可看出政府的管理效能;依目前法規,流動攤販屬不法商業行為,但警察常爭隻眼閉隻眼不取締,我不知確實原因,大概是體恤民眾生計,但不論如何,都與民眾經濟狀況、政府管理效能等息息相關,值得政府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