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不起房子 9成房不願租 社會住宅又停建 奢言居住正義 社福性質房屋政策 不該貿然停止
內政部長李鴻源日前宣布未來將停建社會住宅,以補貼交通費方式,將大台北地區的民眾,疏散到桃園地區居住。
但報載,九成房東因年齡歧視與怕麻煩,不願租給老人、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或單親家庭等弱勢無殼蝸牛族,其中對獨居老人,由於考量經濟能力與健康因素,不僅是房東不願租,連租屋業者也不歡迎,使他們租屋非常困難,但又不是每個獨居老人都擁有自己的房子,或有財力可以住進安養院,成為另類「人球」。
看到報導,我想請問李部長,被社會歧視的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靠交通費補貼疏散到桃園,難道就能找到房子租嗎?特別是獨居老人,沒房沒錢更是難以租賃房屋,問題要如何解決?
興建社會住宅本來就應以租為主(而非現在的以賣為主,成為變相的「樂透國宅」,抽到籤的人轉手賣出就能獲利),是一種社會福利政策,用以作為社會安全網,網住落入社會底層的弱勢族群與老人。
台灣不論政府或民眾,長期以來都誤解了社會住宅的性質與用途,或許是過去六十年來,台灣處於人口與經濟雙成長時代,對社會住宅的需求較小,但如今實質薪資減少、房價高漲,加上貧富差距擴大大、弱勢族群增加,買得起房子的民眾會愈來愈少,而且少子化高齡化與不婚趨勢明顯,未來買不起房子、沒有財力搬進安養院的獨居老人,勢必也愈來愈多。
除非政府能改善貧富差距、增加薪資所得、壓抑房價,並強化老人照護與安養政策,找到老有所終的安置方法,否則,興建社會住宅特別是老人安置住宅,有其必要性,絕對不該貿然停止,否則將會造成許多弱勢族群、獨居老人無房子可住的悲劇。
沈文風(新北市/社會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