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剛過完一月十一日司法節,大部分民眾對司法節並沒有特別印象。最近難得有許多基層法官連署要改革最高法院,似乎雷聲大雨點小。反觀剛過洪水泛濫之苦的泰國,在盈拉新政府成立之後,仍致力於各項改革工作,其中一項就是司法改革,值得借鏡。
泰國律實大學民意調研中心,日前公布一項針對泰國司法系統的民意調查結果。調查發現,在司法系統中,最令人感到信任的是法官和檢察官,民眾認為,他們的工作是維護法律、遵照法律規定行事。其次是懲教人員和員警。
民眾最希望司法系統人員,特別是法官和檢察官具有的精神包括:能夠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執法不因人而異,其次為能夠誠實,切實行使法律賦予的職權。
至於律師應該具有的職業道德,民眾認為,一、遵守職業道德,維護自身良好形象,才能讓人民信任;二、能夠在工作中做到誠實與公平,不要非法牟利。對於懲教人員,民眾認為最重要的是,要嚴格執法,能夠很好的管理犯人,再者,不要對犯人有差別待遇,能夠給犯人信心,並能夠適當引導犯人,使他們能有正確心態,積極重返社會。對於警察,民眾認為,最為重要的是公平,警察應該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其次是,不在各種勢力面前低頭,不收受賄賂。
在司法系統如何才能取得民眾信任的選項中,民眾則認為,司法系統應該嚴格依法行事,且應該讓司法人員養成以國家利益為重的思想,減少政治影響。
長期以來,台灣司法改革之所以無法立竿見影,除了司法院首長是政治性的任命影響司法專業性與獨立性之外,應該讓全體司法人員養成以國家與人民利益為重的想法,才能減少政治影響。張學海(台北市/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