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過年前想外出採購年貨、春假想走春拜拜,但家有失能長者需要人陪伴照護,該怎麼辦?衛生署提醒,年節期間仍提供長照服務,但必須提早預約及查詢服務項目。
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處長鄧素文指出,春節期間有長照需要的民眾,可由本人、家屬或社區鄰里長撥打長照專線(○二)四一二八○八○,向各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預先申請,在春節前甚至大年初一、初二,獲得長照服務。
受限於經費人力,各縣市在春節期間所能提供的長照服務內容不盡相同,台北市初一至初三就暫停居家服務,台中市春節期間僅提供獨居老人居家服務。但新北市、桃園縣、台南市、高雄市則等絕大部分縣市均提供居家服務。
為提供民眾便利的服務,各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都提供長照單一窗口服務。有長照需要的民眾,可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由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派員到家中對民眾作生活功能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