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查驗、建勾稽制度 更須制定安全認證標準 加工廠商全納入管理 改變打印方式防堵變造日期
彰化檢方偵辦收購過期食品變造生產與有效日期販售案,發現某知名老字號公司涉嫌供應過期的「水果盤軟糖」給變造廠商,公司否認出售過期產品給通路或店家,表示將配合檢調偵辦是否有員工監守自盜。

除了這家知名公司外,檢警上周根據變造廠商進出貨單據顯示,變造商品外流擴大,總計五百多項食品原料,有多達五十餘項出現進出貨異常狀況,不排除這五十餘項產品均有更改保存期限可能。
事實上,除了這種直接變造外包裝保存期限外,坊間也販售量大但價格便宜,沒有標示品牌,僅用塑膠包裝的加工食品,部分貨源也來自過期食品。
據說,這是不肖業者回收過期食品,重新包裝再發貨到特定通路,雖然真實性不得而知,但市面上充斥許多沒有成分、製造與保存期限、製造商資料的加工食品卻是事實,特別是這類產品不少是流動攤販販售,萬一吃出問題求償無門。
近年來媒體不斷踢爆黑心食品,從滷包的包裝含螢光劑,到市售的滷蛋是以化學染料上色,還有各種加工食品安全漏洞,如夏天一定出現的冰品大腸桿菌超標,冬天一定出現的火鍋料防腐劑量超標等,更別說今年爆出的塑化劑風暴。
台灣在加工食品安全管理與認證上,有很多疏漏,但相關單位一直沒有徹底整頓的大作為,總是說缺乏人力,如此攸關國民健康的大事,為何總是能說沒有人力與經費?沒人沒錢,為何舉辦焰火秀或大型國際活動就有人有錢,難道國人健康不重要?
食品每天都要吃下肚,加工食品已有一堆添加劑與防腐劑,本身就問題重重,不能放任過期食品在市場販售,不但要加強抽檢、查緝,政府更須從根本防制,彰化衛生局長建議立法強制實施進貨、銷貨勾稽制度,以彌補食品進、銷貨管銷網絡漏洞。
筆者認為,制度是應該建立,但仍有人謀不臧之虞,還要立即嚴格制定食品安全認證標準,把所有食品加工製造廠商都納入管理(台灣鄉間有許多躲在農舍裡,沒經過安全認證的的小型廠商),並要有效防堵外包裝日期變造,例如要求改以加壓打印的方式,使保存期限嵌於外包裝上,不能僅以塗料打印等,確實保障民眾食的安全。
清雲(台北市/上班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