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民間司改會將成立「追緝惡檢」小組,搜尋過去司法判決案件,藉以揪出「恐龍檢察官」,希望法務部調查,並在一個月內公布公布調查結果與處理方式,將來視情況繼續公布。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法官法》中的法官評鑑明年將上路,但檢察官才是握有司法大門鑰匙的人;「追緝惡檢」小組將搜尋過去司法判決案件,揀選是否有檢察官上訴後法院判決無罪的案例,是跟檢察官的故意或過失有關。
例如台中一件槍砲案,法院一審到三審被告一路判無罪,但檢察官刻意忽略有利被告的證據;高雄一件偽造文書案,檢察官連物證「文書」都沒有就起訴,明顯證據不足,檢方遭駁回後不服欲抗告,又逾期,明顯草率與濫用權力;台北地院一件銀行法案,檢察官在裁定書上將被告名字全寫錯,竟連被告是誰都搞錯?檢察官辦案品質有待改進。
林峰正表示,在這樣的案例中,檢察官可能證據不清不足就起訴、法律適用有問題,或明明是起訴錯誤案件,經法院判決無罪還繼續上訴,讓被告、當事人一直官司纏身。
「追緝惡檢」小組主持律師林永頌說,曾有檢察官起訴某人偽造文書,但連物證「文書」都沒有,也無具體偽造次數、時間和地點等,法院通知檢察官補正,檢察官不補,待案件被法院裁定駁回後還提起抗告。這些檢察官不知道對民眾來說,被起訴多可怕?不管最後結果是什麼,過程就很艱辛。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感謝民間司改會指教,對公布的案件,會請各地檢察署查明,若檢察官確實有缺失,將依規定懲罰,並要求各地檢署督促所有檢察官應積極任事,以改進外界所指的缺點。
對於司改會的指控,雄檢澄清表示,因承辦的公訴檢察官、偵查檢察官都已更換,高雄地院裁定卻誤向原起訴檢察官送達;法院認為檢察官應補正資料,卻僅定五天的時間,未予以相當合理時間調查。
北檢則表示,因兩名被告姓名僅差一字,不慎誤繕,未來製作書類時,將更加嚴謹反覆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