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消保會九月、十月抽驗市售滷味包、茶包、咖啡包或濾紙的等三十件食品包裝袋,發現許多看似棉布材質的包裝袋,實為化學纖維塑膠料,經數小時高溫燉煮或浸泡回沖,溶出有毒物質,令人擔憂。
受檢的三十件食品包裝袋,包含二十二件塑膠料包裝袋、八件紙類或棉質包裝袋,溶出物質都符合國家標準,但超過七成食品包裝袋都未標示製造材質、耐熱溫度與製造日期等重要商品資訊。
消保會批評,不論是塑膠料或棉布料食品袋,衛生署現行標準都過度寬鬆、不符烹煮沖泡實況。
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塑膠類包裝袋的「DEHP」及「DBP」兩塑化劑溶出量檢測,試驗環境條件為在攝氏二十五度熱水中烹煮或浸泡一小時;「鉛」、「鎘」的溶出量試驗,則須放在攝氏九十五度水中、三十分鐘燉煮;紙類包裝袋「螢光增白劑」之溶出試驗,亦須置於攝氏九十五度熱水中,燉煮或浸泡三十分鐘。消保會認為,這些檢驗條件假設完全不符合國人燉煮時,滷味包直接接觸高油脂食材與湯汁、熱油下方的湯汁溫度極可能早已超過百度,以及動輒數小時的「慢燉」烹飪。
消保官張英美擔心,滷味包與食材長期親密接觸,不少主婦還會自行買藥材放入「空滷包袋」下鍋燉;但依現行規定,食品衛生管理法僅規範裝有內容物的食品包裝袋標示。
沒裝內容物的食品包裝袋,如空滷包袋或咖啡濾紙上的商品標示,得等到二○一三年七月,食品衛生管理法才納管化學纖維等塑膠料食品空袋,棉料與紙類食品袋安全性依然成謎;消保會呼籲,政府應設法縮短管制「空窗期」、確保民眾燉煮沖泡安全。
抽驗也發現,茶包吊牌標籤雖非食品包裝,但部分吊牌含過量有毒物質;消保會提醒民眾沖泡茶包或咖啡包時,避免將吊牌標籤紙放入熱水浸泡,若不慎滑入,應趕緊撈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