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池廟碑〉即〈羅池廟迎享送神詩碑〉,或稱〈羅池銘辭〉,因句首有「荔子丹兮蕉黃」,因此又可稱為〈荔子丹碑〉。此座碑刻是以蘇軾真跡勒石而成,完成於南宋嘉定十年。
〈羅池廟碑〉現存於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柳侯祠內,祠堂中並立的兩件「荔子丹碑」最引人注目,右側是宋代原作,左側為仿宋清朝複製品。由於是韓愈〈柳州羅池碑〉的讚詞,又是蘇東坡的書法寫成,且內容記述唐代著名文學家柳宗元之生平事蹟,故又稱「三絕碑」。
蘇東坡晚年貶官至廣東惠州,曾應柳州人的請求而書寫了該碑的讚詞部分,彼時東坡先生屆於花甲之齡,觀此書風已是人書俱老,積高而沓深,顯得磅礡澶漫,所以遠大者也,其根柢則源自於顏真卿〈東方先生畫贊碑〉。
黃山谷有言:「東坡嘗自評作大字不若小字,誠然。大字多得顏魯公東方先生畫贊筆法……無秋毫流俗。」但東坡先生亦曾言:「我書意造本無法。」其實,他說這話是把「法」熟透了,全然融會於胸中,所以一舉手即無一不合法度,亦即孔夫子所謂:「從心所欲不逾矩。」
凡事自有本末,因此先後有序。莊子說「筌」(補魚竹具)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筌;「蹄」(獵具)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假設魚兔未得,而先棄筌、蹄,就永遠得不到魚、兔了,一個學書法的人未達成功的境界就捨「法」,其結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