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長朱立倫主持市政會議,在聽取法制局專案報告後,對法制局答覆其他局處詢問相關法律問題公文上,註記「請依法辦理」,直斥「廢話」、「超級官僚」,強烈要求法制局應積極協助各局處法律相關問題。
以筆者任公職多年的經驗,不只是機關內部單位間時常出現互踢皮球或互推責任,對民眾查詢法律問題,或關係個人權益的事項,更是多所敷衍應付,諸如答覆請依法辦理、請依相關法律程序申請或救濟、請依規定逕向「權責機關」查詢辦理、台端申請事項於法不合歉難辦理…,不一而足。
朱市長認為市府同仁或因經驗不足,或因法律素養不足,不得已才會請法制局協助,如果法制局不提供明確法律意見,反而註記請依法辦理,等於是讓行政公文「空轉」一圈,於事無補,並延遲辦理時效;但相對於公部門「學有專精」,及類似案件的辦理經驗,一般人民恐怕更缺乏法律知識及了解行政程序,更需要公部門協助保障權益。
如果公部門不能秉持「同理心」,深入了解民眾訴求,並清楚解答法律問題,或明確告知辦理方式,勢必讓民眾無所適從、自生自滅,並一再陳情,造成行政資源浪費。
更重要的是,因此累積的「民怨」,對政府威信及施政滿意度的傷害,恐非一句「請依法辦理」能彌補,值得全體公務員警惕。
田之文(新北市/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