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相傳」是禪門用語,指師徒之間以衣為信物的傳法深義。據《付法藏因緣傳》卷一記載,摩訶迦葉將入涅槃時,於雞足山身著佛陀所授的糞掃衣,手持自己的,明言將等待下一尊佛出世(即彌勒佛),再傳予衣。
「衣」指「三衣」,即九條衣、七條衣和五條衣三種袈裟;「鉢」,又稱「應量器」,是修行僧的食器。佛制三衣一,是出家眾隨身的基本衣食用具,為所有僧物中最重要的;尤其受三壇大戒時,經由三師七證手中授予,更是不可缺少之物。
又,禪宗初祖達摩自印度來中國,之後將衣傳予二祖慧可,根據《傳法正宗記》卷五的記載,當時達摩祖師語重心長地說:「昔如來以大法眼付囑摩訶迦葉,而展轉至我,我今以付於汝,汝宜傳之,無使其絕,并授汝此僧伽梨(即「九條衣」,於外出及其他莊嚴儀式時穿著)、寶,以為法信。唯恐後世以汝於我異域之人,不信其師承,汝宜持此為驗,以定其宗趣。」可知,以衣作為師徒間付法相承的證明,意在取信於後人。
蓋諸佛授受印心的密旨,只有法與衣而已。然而所謂佛法大意乃是以心印心,非憑傳授可得。一如「佛陀拈花,迦葉微笑」般的印心,在舉手投足間即知授法者的心意,毋須語言文字的傳達。
然而,心法只傳予根機成熟又深明法義的徒弟,未明佛法深義之前,心法無法授予他人,故仍須有外物作為表徵,因而「付法在傳衣處,表而明之。」
其後各宗也各有付法相承之說,尤以禪宗及密宗,特別重視師徒間的道法傳授,多以授與衣來象徵傳法的證明,所以又有「法門」的代稱。
《六祖壇經‧行由品》也提到五祖將衣密授六祖惠能:「三更受法,人盡不知,便傳頓教及衣。」甚至衍為後世傳衣的儀式,引申為師者將佛法大意傳授予後繼者。可見「衣相傳」更重要的意義,在於令正法久住,不因時空而朽壞、失傳。
現今此成語之義,泛指師生間一切思想、學術及技能的傳授;也比喻前人的學術思想或藝術手法,對後人的影響。見《四庫全書‧集部‧滹南集》卷四十五說道:「文章自得方為貴,衣相傳豈是真,已覺祖師低一著,紛紛法嗣復何人!」
不過,由此成語,明顯地看到印度佛教傳入中國以後,不但豐富了中國文學的語詞,且廣泛的被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