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長朱立倫日前在道安會報中,針對路平專案成效不彰,點名批判台灣自來水公司「鬆散很久了」、「內部有很多弊端」,要求該公司下次指派高層主管與會,就管線開挖管控、回鋪等提出改善計畫。
朱市長並表示「過去虛應故事、應付了事及差不多的心態,都不能再存在」,點出人民長久以來的不滿心聲。
不只有新北市,全國各縣市幾乎都有「挖馬路」是家常便飯情形,開挖單位「隨心所欲」,雖然都有業務或人民需要等冠冕堂皇理由,但對三不五時的施工,造成交通不便、空氣汙染、製造噪音及因事後回填不實,而造成車輛、行人傷害或交通事故,讓人民無法忍受。
「路平」是最基本的便民建設,而且與人民息息相關,稍有缺失即可能引發民怨,抹煞其他重要施政,因此,各縣市政府應訂定周詳縝密的法規,並施以公權力嚴格執行,否則,市長或其他首長的「震怒」,恐怕將又會成另一個民怨焦點。
首先,需用機關申請開挖須經嚴格審查,核准後應通知其他相關單位有無「同時運用」的需要,期能一併解決減少開挖,並收節省人力、物力耗損功效;竣工並回填完畢後,除非有急迫性需要,否則應即嚴禁一定期間內在同路段再次開挖。
其次,如因回填不實發生危害公共安全,或造成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損害,應嚴懲相關部門公務員,並責由開挖單位及監工人員,擔負全部民刑事責任。
惟有政府和人民齊心協力,「一步一腳印」依法強制辦理,路平才有希望。
亞秀(台北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