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慧開法師
(佛光大學佛教學院院長、南華大學生死學系教授)
其後,1948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也是著名的詩人暨文學批評家艾略特(T. S. Eliot, 1888-1965)率先於1955年倡導:「死亡教育(Death Education)」與「性教育(Sex Education)」是同等地重要與必要,但是他的主張在當時並沒有引起社會大眾的注意。
一直到了1959年,美國南加州大學醫學院教授赫曼.斐費爾(Herman Feifel, 1916-2003)出版了他所主編的一本書“The Meaning of Death”(《死亡的意義》),結合了從人類學、藝術、文學、醫學、哲學、生理學、精神分析學、精神治療學、心理學、宗教與社會學等學術領域,來探索死亡的議題。這本書一問世,立即引起美國社會大眾的熱烈迴響,也因此開啟了北美洲教育界推動「死亡教育」的契機。
1969年,美國著名的精神醫學暨死亡學者伊莉莎白.庫布樂.羅絲醫生 (Dr. Elisabeth Kbler-Ross)出版了她的名著“On Death and Dying”(《論死亡與臨終》) ,她在書中首次提出劃時代的「臨終五階段論」,這也是在臨床醫護上首次對於末期癌症病患以及臨終病人的死亡心理與死亡現象進行理論的探索與描述,對於「死亡教育」以及「末期與臨終病患的關懷與照顧」產生極為重大且深遠的影響。
然而要特別注意的是,此一「臨終五階段論」,雖然是開啟了現代社會的死亡探索與自覺運動的先河,不過其理論有不少文化侷限性與誤謬之處,因此後來不斷地受到批判與修正。(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