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開辦三年的「夜光天使點燈計畫」,對低收入、單親、失親、隔代教養等經濟弱勢家庭,及逃學、中輟或經評估需要諮商輔導的國小學童,免費提供晚餐、課後輔導和照護,已有四萬多名學童受惠,因成效顯著,普獲家長和大眾肯定。
但據媒體報導,本學年度起由於經費緣故,課輔的點燈時間將由每周十小時驟減為六小時,相較於「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的口號,顯得格外諷刺。
更令人慨嘆的是,教育部竟將「亮度」驟減的原因,歸咎「民間捐款縮水」,並表示,每年投入約一億兩千萬元的預算並未減少;但照顧弱勢孩童、彌補城鄉及貧富差距的政策,若要取決於民間捐款或學校募款多寡的「不確定」因素,恐引發政策不周及草率的批評。
筆者建議,如果經過周詳審視後,認為這項計畫屬政府照顧弱勢家庭,是不可或缺的社福與教育政策,有繼續「夜光點燈」必要時,政府就不能推卸責任,應將政策制度化、明文化和永續化,惟有透過立法和編列預算,由政府提供穩定的經費,才是長遠之計。
救助弱勢孩童卑微的基本需求,是良善的政策,政府除應充分運用的資源外,也要鼓勵國人發揮扶助弱勢的愛心,使有能力的個人、團體和企業共襄盛舉,必能讓點燈計畫運作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