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行政院拍板定案,家戶年所得在一百一十三萬元以下的民眾,每育有一位二至五歲子女,可扣除二萬五千元所得稅額度。
二萬五千元看起來很多,但實際上,換算成需要繳交的稅金額度,不過是一千二百五十元至二千七百五十元(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一稅率),三年下來,最多不過省八千二百五十元,雖然有省到,但恐怕還不夠一個月保母費,要說如此,免稅額度可以提振生育率,宣示意義應該大於實質意義。
更別說不久之前,有媒體指出,台灣生育率低落,並非已婚婦女不生小孩,而是近年來,台灣結婚率不斷下滑,晚婚甚至不婚人口增加有關。
另外,也有媒體指出,每年未成年女性懷孕生育人數大約在二千至三千人,這些小媽媽生育的子女,因為未進入婚姻,許多生育福利津貼都無法享用。
筆者以為,與其在免稅額度做文章,不如更大刀闊斧地給出優惠補助,例如六歲以下孩童免健保費、看病門診免掛號費,免健保費一年實際省下的錢,比二萬五千元的免稅額度來得多。
其次,由政府接手托嬰服務,根據生育狀況設置公營托嬰機構,培育公營托嬰人才,降低托嬰成本,畢竟雙薪家長當道的今日,孩子花費最多的不是飲食或服裝,而是托嬰,每個月請專業保母的費用,數千至數萬元不等,若能將托嬰服務公共化,由社會承擔托嬰責任,必能大幅降低新手父母育兒成本,提升已婚夫妻生育意願。
唯有國人願意提升生第二胎的意願,才可能真正減緩生育率下滑的問題,反觀免稅額度的推出,雖然能稍微緩解新手父母的經濟壓力,卻無法提升生養第二胎的意願,對於解決生育率下滑的幫助很有限。
健次(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