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四月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強制規定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新規定昨天上路,但宣導期將長達半年。
小型車在高速公路、道路若是不按速限行駛,相當危險,萬一發生車禍事故,後坐者常會造成重大傷害或被甩出車外,所以多繫一帶就多一分保障,所以規定立意甚佳,但執法宜絕對從嚴不宜從寬。
筆者常搭公車,前後門的前座依規定必須繫安全帶,但乘客十之八九都未繫,駕駛也沒規勸,規定及安全帶就形同虛設,有關單位有看到、有管嗎?
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既然有半年宣導期,建議應該加強在各媒體宣導,讓民眾充分知曉,避免引起民怨與反彈,而且實施後就必須嚴格執法,不能雷聲大雨點小。
ㄚ俊(新北市/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