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完成「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將免試入學政策提升到「法」的位階。民國一百零三年所有高中職,包括建中、北一女,都必須提供免試入學名額,且不得採計國中在校成績。草案正在徵詢各縣市及教育團體意見。
根據草案,高級中等教育(含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採「免試為主」、「免學費」、「自願入學」,是權利而非義務。
草案也規範學區畫分、招生方式及成績考查。明訂高級中等學校的多元入學以「免試入學」為主,但部分名額可辦理「特色招生」。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的比率並未入法。教育部將在八、九月修訂高中職及五專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免試入學明確入法,一旦三讀通過,暑假後,就讀國一的學生,未來升高中職五專時,確定不會以在校成績做為入學門檻。草案也明訂,特色招生若出現缺額,名額不可回流免試入學。至於不採計在校成績後,各高中職要依什麼原則招生,教育部中教司長張明文表示,由各招生區自訂辦法,教育部不會介入。
據教育部十二年國教說帖,未來想進心目中的學校,不需要遷戶籍,因為「免試就學區」以直轄市、縣市或「共同就學區」為範圍,例如北北基是一個學區,其他如台中市與南投市、嘉義縣市、新竹縣市與苗栗縣等,不需像國中小學非得把戶籍遷到學校旁。
草案對免學費也有「但書」,一百零三年起就讀公私立高中職全部免學費,但免學費的待遇只限三年,重讀者則要付費,非中華民國國籍者也不能享免學費待遇。
教育部強調,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仍在廣徵意見,仍需經教育部法規會、行政院、立法院通過,預定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起實施。教育部規畫,免試入學辦法將於明年七月前公布。特色招生今年九月前公布招生審查重點,明年六月前訂定特色招生審查原則及注意事項,一百零二年八月前公告辦理特色招生的學校及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