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玩手機 有電磁波危害疑慮 影響學習效率、環境 有必要強制執行 保障健康與學習品質
環保團體到教育部,要求規定國小至高中職校園禁用手機,避免學生受電磁波危害,但家長團體反對全面禁用;教育部決定訂定「校園手機使用規範參考原則」,師生在上課、午睡及朝會時不要使用,最快九月實施,但有緊急需求不在此限。
學生使用手機有兩個問題可討論,首先是電磁波危害,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研究報告,長期使用手機會增加腦瘤和聽神經瘤的機會,而兒童又是成人的數倍,因而外國早就規範校園使用手機,有的禁止學生帶手機到校,有的由學校統一保管,放學發還,有些如這次教育部的規範,上課禁用。
但報載,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等民間團體粗估,台灣六到十八歲的青少年有兩百二十萬人有手機,十到二十歲青少年甚至八成有專用手機,而家長團體反對全面禁用,也是因現代社會對手機依賴愈來愈高,家長要了解孩子行蹤,需要手機聯絡,禁用將造成不便。
因此,想要以致病嚇阻使用手機,恐怕不容易,這如同微波爐等電器雖可能有輻射問題,並未使微波爐絕跡。
其次,教育部說規範校園使用手機,不只是為防電磁波,也避免影響學習效率,並考慮使用手機的基本禮儀。
不容否認,愈來愈「智慧」的手機可以「玩」,連上班族都趨之若鶩,學生更是瘋,當然會影響學習。
而學測、基測都規定考試時手機要關機,鈴響就扣分,也是擔心影響其他考生作答。同理,上課時若手機鈴聲此起彼落,既打斷老師講課,也干擾其他同學聽講。
許多人在公車上、捷運上、電梯裡大聲講手機,旁若無人,顯示做人基本禮儀不足,若學生在課堂也如此,更是教育失敗。
教育部說,不會禁帶手機,只是規範使用時機,但因屬「參考原則」,強制性不足,要思考如何使學生遵守,甚至違反要如何「處罰」,以保障健康與學習品質,否則徒法不足以自行。
賴昌(台南市/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