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慧玉台北報導】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昨日依法公告,自七月十一日起全面禁止養殖福壽螺,違法養殖者,將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清除或銷燬。
福壽螺為世界百大及國內十大入侵種,三十幾年前經民眾私自引入大量養殖,惟因肉質不佳無市場價值,而遭任意棄置水道溝渠,致蔓延全台水域,嚴重影響農作物生產與生態環境。
由於福壽螺為雜食性,適應力、繁殖力強,尤其對水稻生產造成影響,政府每年需編列兩千萬元進行防治,數十年來已耗費百億元。
若再加上農民人力投入及藥物防治,可謂勞民傷財,又傷害了土地。
然而日前傳出有生技公司與農民契養福壽螺,欲萃取其卵中所含蝦紅素用於醫療保健。
農委會除於第一時間表達反對立場,並函知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另邀集地方政府代表、農委會所屬試驗改良場所專家及大專院校學者召開會議,經充分討論後,決議禁止養殖福壽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