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女大學生在公車上遭摸臀,她大叫並且請司機幫忙,同車的議員助理知道不能讓色狼逃掉,趕緊聯絡警察,司機、警察與受害者合作擒下這匹狼。
這是防制性騷擾最佳的合作案例,可是我發現有幾點值得討論。首先,司機在受害人反映時,第一時間竟是「要先請示公司如何處理」,要不是議員助理機警趕緊報警,萬一公司沒人或覺得沒什麼,不要「小題大作」的話,不就便宜了這匹狼了嗎?
公車、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的司機或服務人員,在碰上類似事件,一定要直接處理,不要再回報或請示公司,因為第一時間最能掌握到直接證據,讓色狼不容狡辯。
其次,同車的一名婦人,因為無法立刻下車,竟說「摸一下屁股是會怎樣」,同是女性卻不將心比心設想,萬一自己或女兒被狼摸屁股,就會忍氣吞聲?說這種話是縱容,助長性騷擾。
台灣社會還是有太多的冷漠,只要事不關己,別人怎樣都無所謂,這種心態很容易就變成助長者、縱容者,社會需要有更多像議員助理一樣的「愛管閒事」者,幫助受害人,讓歹徒能繩之以法。
此外,這匹狼被逮捕後還聲稱「我有人權喔」,知道自己有人權,卻不知道別人也有人權,別人的身體就是尊嚴與人權,看來我們的教育還要加強。
總之,性騷擾是對身體與尊嚴的侵犯,不容有人在公共場所肆意而為,防制性騷擾還是要靠大家的自覺與「雞婆」。
孔令信(台北市/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