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一連串貴報對於文建會「地方文化館」計畫相關官民的期待與對話,覺得有些感概,一方面想補充看法一方面整理這整個計畫思考的幾個問題面向;一、社區以及地方對於「文化藝術活動」的舉辦與參與實在有限,對於文化活動背後精緻的行政、藝術管理以及文化經濟的內涵的操作經驗都付之闕如,因此台北的曾先生的實際參與的觀察與經驗,就會有敷衍以及淺盤操作的粗糙感受,這也是一般大眾的共同有的經驗。
二、地方文史工作者參與的重要性:此計畫從前任文建會主委陳郁秀時代也是經幾趟的全國走透透,廣泛地和地方文史接觸與深談後,所引發的重要文化政策,因此地方文史工作者說沒有參與機會與經驗,就有些離譜了。
這個首次宣示以基層地方文化作為建設的計畫,在政策的理想以及意義上,其實是重要而且影響深遠的。
三、講究公平以及齊頭式平等的公眾政策的制定與執行,有其結構性的困境,「地方文化館計畫」其實也檢驗了這樣一個系統,政府有著全國納稅人的稅收,所以有「錢」的資源,因此分配資源的公平與效益,當然是政府最應該把關的責任,然而從事「文化建設」尤其是地方文化的傳承與創新,這絕不是政府給再多的錢可以擺平的,因為地方文史的保存以及紀錄,文化資產的再辨識,以及珍惜甚至是再利用…等等,政府除了配合,給一些必要的錢打底,其他的那就是地方人要負責的了。
四、文史工作者可以是創造地方文化的發動機以及鼓吹者,在整理建設「地方文化館」時從文化資產的辨識到珍惜到再利用,這些醞釀的過程需要地方人士一起來參與,利用現代化文化行銷的概念,找尋閒置的適當的空間做為基地以及平台,建構新的文化產業模式,為苦無出路的地方找尋新的可能以及機會,這些都才是「地方文化館計畫」的精髓及內容。
五、有了這些內容及基礎,那我們就可以也應該理直氣壯的去要求縣政府以及文建會,大聲說政府應該來支援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