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層級因應 就應聯合公權力防杜 莫各行其是造成漏洞 並規範廠商負起產品「無限責任」
塑毒海嘯一波接一波,報載已有四百一十三家廠商涉入,遭汙染產品達九百四十五項,稽查下架貨品兩萬兩千一百二十九項,影響層面豈是一個「大」字了得,府院連手滅塑毒,馬總統昨晚召開國安層級的跨部會會議,研議後續因應對策;吳揆為政府未能嚴格把關道歉,願意到立法院報告,並「接受指教」。

府院動作雖嫌有點晚,但有比沒有好,但最該檢討的是為何一個國家的力量,竟然抵不過兩三家小小的公司?
這些公司的力量幾可用「呼風喚雨」形容,將黑心起雲劑售到各個食品底層,老闆未修任何EMBA高階企業經營及管理課程,卻能以低成本質量、廣通路覆蓋、高行銷產能,達到「獲利」的企業使命,是他們能耐強,還是公權力「不堪一擊」?
吳揆為政府未能嚴格把關道歉,是該道歉,政府不能推委食品安檢的責任,在媽媽檢驗員發現有不正常的DEHP訊號前,國家的食品檢驗制度形同虛設,塑毒風暴是制度漏洞、公權力癱瘓的警訊,雖然「D-Day行動」已收成效,但讓人質疑的是,現在究竟還有什麼食品無塑毒?上架的貨品就靠廠商自行申報的「食品樣本檢驗通過報告書」?食品都已有造假,那張「檢驗及格報告書」有多少可信度?對廠商「過於信賴」,是塑毒風暴起源之一,有幾家廠商會像義美公司般,自設檢驗實驗室,嚴格檢驗原料、產品以確保品質?
所以,既然召開國安層級的跨部會會議因應,當務之急是建立跨部會的周延食品檢驗與上市後稽查制度,避免各行其是造成漏洞,使不肖廠商有可乘之機,也要規範廠商須負起對產品的「無限責任」,絕對不能卸責。其次,雖然塑毒產品與民眾罹患疾病的因果關係不易界定,但政府應出面讓涉嫌塑毒的廠商及個人出資,設立共同補賠償基金,讓受害民眾得以集體聘請律師協助求償。
此外,縱然「便宜無好貨」,但連著名企業、五星級飯店都使用塑毒起雲劑或受汙染產品,根本就是為謀暴利而罔顧民眾安危,政府有單位應查明,如是企業政策就公布名稱,讓人民唾棄這些沒有社責任與良心的企業,如果是CEO或採購人員的決定或是不察,讓企業「受害」,企業就應立即處置,以示負責。
劉競明(桃縣龜山/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