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利用停車場養地兼節稅,以台北市最嚴重。台北市議員估計,一年市庫因此減少的稅收七億元,十年累計高達七十億元。在政府財政拮据情況下,政府縱容財團逃漏稅,對公信力是一大斲傷,對誠實繳稅的納稅人更不公平。許多導致逃稅漏洞的不合時宜法令,應加速修正,避免變相成為財團「假停車、真養地」的工具。
近年來財團利用停車場方式養地,適用優惠稅率,地價稅從千分之五十五的稅率降為千分之十,好處實在太大;加上稅捐機關睜一眼閉一眼,類似的個案越來越多。財政學者黃耀輝批評,這樣的作法有如劫貧濟富,讓沒車的窮人去補貼有車的富人,非常不合理。據財政部解釋令,停車場享受租稅減免有二種方式,一是促進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可以享受五年免稅及投資抵減,地價稅與房屋稅均減半;其次是依土地稅法第十八條第五款,「其他經行政院核定土地」,地價稅按百分之一課徵。
依財政部官員說法,政府早年為解決停車場不足問題,八十三年發布解釋令,給予合法的停車場用地享受地價稅優惠。如今這項解釋令淪為財團養地減稅的一項護身符,已明顯違反當初的用意。離譜的是,台北市議員指出,某金控公司位於信義區的一塊地已經撤銷停車場登記,近六年來仍享受地價稅優惠,平均一年可省下二千五百多萬元。既已撤銷停車場登記,為何還可以享受優惠稅率?如此蓄意逃漏稅,稅捐機關視而不見,顯已嚴重失職。
財團富豪購置大台北都會區精華地段土地養地兼節稅;在中南部則有民代透過人頭戶大批購置工業區土地,想大撈一票,閒置工業區土地申請為公共停車場,還可以享有優惠稅率,只要實際走一遭,可以看到這些「停車場」上面長滿雜草,根本無法停車,一面炒土地,又可以節稅。這樣「假停車,真養地」的作法,當地稅捐單位怎麼會不知情?
去年十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委質詢停車場享受租稅減免解釋令造成浮濫減稅的後遺症,要求中央與地方政府徹底檢討。轉眼間七個月過去了,這項法令迄今未修正,從中央到地方民代都提出批評。如此緩慢的公文旅行與行政效率,印證了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公布的競爭力評比,我國政府行政效能成為拖累國家競爭力的主因。事實上,這項租稅漏洞的防堵不必經立法院,行政命令修正只要行政院核定即可。
進一步追究,目前地價稅的課稅基礎遠低於市價,以都會精華區為例,投資不動產所繳納的土地相關稅負偏低;即使如此低的土地稅負,財團依然想盡辦法能逃就逃,能漏就漏。面對如此不公的稅制造成稅收大幅短少,政府部門歷經數月的討論再討論,卻未見有何行動加以改善。政府若真有心防堵逃漏稅,就不應瞻前顧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