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WHO)首度承認,手機電磁波可能提高罹患腦癌風險,每天使用三十分鐘,長達十年,罹患神經膠質瘤比例是一般人的四十倍,建議多傳簡訊;腫瘤科醫生也提醒,手機最好開擴音,通話時間控制在兩分鐘內。
其實,早在十餘年前,當數位手機(以前類比式手機)問世後,就有追蹤研究手機的科學家喬治.卡羅博士,在著作《行動電話—看不見的殺手》指出,手機的電磁波可能造成腦癌,但他的警告被許多手機大廠,連手以可供證實的研究個案太少為由打壓,而且各國政府也都未正視手機電磁波的危害問題。
不過,科學家並不服輸,再接再厲的長期追蹤研究,終於累積了足夠多的樣本,證實使用手機的確可能致癌,終使WHO發出警告,但可能已付出昂貴代價,因為十餘年來已有太多人手機上癮,長時間貼耳講手機,對身體造成嚴重影響。
其中影響層面最大的,莫過於頭蓋骨還未發育完全的兒童(台灣還有部分電信業者推銷親子通話優惠),據科學家研究,成人頭蓋骨發育完全,耳朵邊的頭骨壁較未發育完全的孩童厚,抵擋電磁波的能力稍強一些,若是讓頭蓋骨和腦部都還未發育完成的兒童,常時間使用手機,將嚴重影響健康,因此,德國、英國等國規定未滿十四歲的孩子不得使用手機。
筆者以為,雖然手機已成為現代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由於科學研究幾乎證實對人體(腦)的確有危害,成年人尚可自行選擇是否使用,或克制使用時間與頻率,但孩童還沒有這種克制能力,而且,以目前台灣孩童手機普遍甚至氾濫的情況,孩子從小就使用手機,使用時間和頻率必遠超過現在的成年人,長遠的危害更是難以估算。
若真要保護下一代的健康,手機的確是兒童不宜的電子產品,應該參考外國作法,對發育尚未完全的孩童,盡快立法禁止某年齡以下的孩童不准使用手機,商家也不准販賣手機給兒童,避免貽害下一代,否則將來一定會後悔。
無厘頭(新北市/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