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芬與進財結婚多年,且與公婆同住。進財非常孝順,從來沒有違背過父母,玉芬則因與婆婆生活習慣不同,經常會有摩擦。 例如,玉芬是職業婦女,通常都在晚上洗衣服,然而婆婆覺得晚上晾衣服會招惹不好的東西,因此要求玉芬要早上洗衣服,如此一來難免會影響上班的時間。玉芬向婆婆反映後並無改善,進財也認為玉芬應該要聽從婆婆的話,玉芬覺得很無奈,不知道如何是好?
淡江大學通識與核心課程中心教授葉紹國詳解:人生是不斷學習的歷程,學習讓我們智慧精進、境界提升。因此,不但做學生、兒女或女婿、媳婦的要學習,做老師、父母、公婆的也一樣要學習。人與人之間互為對方的環境,如果個人行為使彼此的環境變差,那麼所有身在此境地中的人終究都得受害。
婆媳相處在情感本質上就非常不容易,再加上觀念與習慣的個別差異與代間差異,即使一件簡單的事也會變成很複雜。以洗衣為例,看似平常小事,日積月累卻可能衍生成大事。
首先,「從不違背父母」是否等同於「孝順」,自古即有爭議。論語有言「事父母幾諫」之道,父母如有過失,為人子女者當婉言相勸。不違只是小行,若遇大事而不諫諍,則是陷父母於不義,反而構成大不孝。
玉芬身兼職業與家庭雙重角色,利用晚上家人淨身更衣後洗衣服,其情其行合理;留待次日清晨會擔心上班遲到或晚間掛念家務未了,這很容易理解。至於晚上晾衣服是否會招惹無明不潔之物,則難有明證。若是所晾衣物白天不能乾透,按照這位婆婆的觀念不知應當如何處理?既然洗衣時機構成玉芬的煩惱來源,經過反映仍不得要領,摩擦時起,進財有責任兩邊相勸。
另一方面,洗衣畢竟事小,玉芬也可以遷就婆婆,清晨即起或夜間洗淨早上晾;養成早睡早起的習慣,也是好事。怕只怕問題不僅止於此,洗衣問題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它反映出家庭關係的不協調或重要成員的性格欠缺變通開放,那麼壓力就大了。
目前職場壓力很大,女性並未受優遇或寬待,家人理應體恤。況且,家務事是全家人生活上的事,不是妻子或媳婦一個人的事。既然洗衣時間已造成問題;那麼,何不改換家務分工項目,由進財承擔洗衣之責,也許他可以順從母親心意仍覺得順手,如此則皆大歡喜;或者易地而處,他會比較容易理解玉芬的難處。此外,如果婆婆已經退休或身體仍康泰,亦可承擔洗衣之責,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做,如此不但對家人有實質的貢獻,而且對自己的健康有益,百利無一害,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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