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人的最大煩惱,就是時間不夠。年輕的時候,總是覺得好不容易才過了一年;四十而後,不但常有一年容易又春風的感慨,而且也才真正有了「時不我予」的切膚之痛。
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先前總以為是誇大之詞。漸漸年事稍長,才懂得箇中道理;金錢財帛猶可節蓄,時光卻是過了就不再來。誰都有過失眠的長夜,雨後的黃昏,百無聊籟,無所事事的經驗。但,那些時間既不能儲蓄,更無從挪用。一個人到了猛然憬悟「去日苦多」之時,才特別會體會到人世之可喜可親;而真正用在作自己喜歡的事上面的時光,實在太有限了。
中年人是「負責」的一代;對自己,對工作,對家庭,大而至於對社會和國家,都負有某些責任。心裡最喜歡的事,或最喜歡去花費時間的方式,都不能不用在責任之前低頭。要絕對的自由,需要絕對的意志。能夠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意,安排自己時間,不論成敗,都應是世間最可羨慕的幸福之人。
但是,絕對的自由,亦並非遺世高蹈,飄飄然人群之外。日來偶然讀到「叢林中的哲人」史懷哲的一段話,頗有所感。他說,「你祇是作一個好人,作好工作,照顧家庭,或常常上教堂,仍是不夠的。你必須隨時隨地作一點有益的事。每個人必須循他自己的途徑,使自己更為高尚,同時也認清自己的價值。你一定要分一點時間給周圍的人們,不論事情大小,你要幫助處境困難的人。這些事也許並無金錢報酬可得,卻是你特殊的權利。」
史懷哲在非洲蠻荒榛莽之中行醫,濟世活人,真正實踐了他自己的信條。
「責任」或尚可以規避,「權利」就更不容推脫。無論從哪一方面講,人都需要存著一分「互助」與「利他」的心情。
「人生如此短促,為甚麼每一個人不應該對別人好一點兒?」這是很美的話,也是很高尚的話。至少它使得短促的人生,不再祇是可惜、可憾、可恨;而是因此一段寬容謙下的愛心而更見充實。(六十二年四月廿七日)(摘自「筆花」中央日報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