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生」一詞,最早可見於《禮記‧祭義》記載:「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處對眾生注解為「兼人、物而言也」,即泛指一切生物。然佛教東傳後,則成為佛教的專有名詞,是梵語 Sattva 的舊譯,新譯為「有情」、「含識(即含有心識者)」,乃指世間一切有情識的生命。在《雜阿含經》提到:「佛告羅陀:於色染著纏綿,名曰眾生;於受、想、行、識染著纏綿,名曰眾生。」《大智度論》、《大乘義章》則認為:眾生是以五蘊(色受想行識)等眾緣假合而生,且多生相續,故稱「眾生」。
佛典中的眾生一般是指,以「為無明煩惱所覆,而流轉生死者」,如《增壹阿含經》所載:「眾生之類,無明所蔽,流浪生死,無有出期,死此生彼,無有窮已!」《往生論註》云︰「以其輪轉三有(指三界),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都說明眾生因無明煩惱的繫縛,對世事迷戀不清醒,故在三界中千生萬死,無法超脫輪迴,是名為眾生。
廣義來說,則含攝六道之內四生九有的有情眾生、覺悟的佛、菩薩等。而《大智度論》卷二則說:「如諸法中涅槃無上,眾生中佛亦無上。」《成實論》也說:「一切眾生中佛為最勝。」都說明了佛乃覺悟的眾生。
故知「芸芸眾生」乃泛指世間一切有情識的生命,後世則指眾多的普通人。但在佛教諸經論中,常以「無量無邊」來形容不可計量的眾生,見《小品般若經》:「眾生無量,算數不可得。」《華嚴經》:「眾生無量無邊,無有分際,不可窮盡。」更以「恆河沙」來譬喻無法計算之數,例如《大方等大集經》:「(數)如恆河沙等世界眾生。」正是為救度芸芸眾生的苦難,因此諸佛、菩薩以其無上智慧、善巧方便的大悲心,度化有情到彼岸,所成熟的眾生無量無邊如恆河沙,實非一般的智力所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