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針對教育部有意規範教師上下班時間,台北市教育局表示,原則上,教師工作一周五天,一天八小時,但仍希望老師以服務為主,學生有困難仍要盡力協助;學生在,老師就得在。
台北市教育局主秘馮清皇表示,若規範教師上下班時間,學生上下課時間勢必要調整。目前教育局給予學校很大彈性,僅原則性規範上午七時三十分至八時到校,其餘由學校視情況彈性調整。
馮清皇說,教師上下班時間很難規範,多數老師即使在下班時間仍須處理學生問題;若教育部要規範,希望只做原則性規範,避免過度硬性規範,例如山區與市區學校,家長接送與上下課時間就很難有一致標準。
考量老師工作時數是否會衝擊學生上課時間,以及家長需求,新北市日前也向全市國中小家長廣發問卷,調查彈性上下學時間,有三方案讓家長勾選:「八時開始上課、十六時放學」、「八時四十分上學、十六時四十分放學(十二時三十分午餐)」、「九時三十分上學、十七時三十分放學(上午三節課、下午四節課)」。
新北市教育局表示,因接獲家長反映,希望上下學時間能更彈性,才進行問卷調查,做為決策評估的依據。目前問卷仍在統計,將視地區需要推動試辦,選定有需要的學校與班級,提前或延後第一堂課的時間,以配合家長上下班、解決交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