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中小學老師將採固定工時,《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昨天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逐條審查通過,首次將教師工時入法,規定教師「應於一定工作時間內在校服務」;教育部表示,將修改教師請假規則,規定中小學教師工時以「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時」為原則,預計今年八月一日實施。
教師工時入法,教師團體和家長團體齊聲反對。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質疑,如果老師工作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學生卻是八時前到校,學生安全誰負責?老師工作超過八小時,能否申請加班費?
謝國清強烈反對把教師工時問題「簡單化」,應和寒暑假的上班時間一併考量。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則批評教師工時入法,是傷害學校組織文化,老師的責任是授課和輔導管教,老師不會時間到了就走人,「教育不能數字化」,若教育部要修訂教師請假規則來規範教師上班時數,教師團體將訴請團體協商,教育部不能片面決定。
立法院去年完成《工會法》修法,教師今年五月一日起可組工會,可透過團體協商爭取勞動權益,立法院昨天審議教育部版的《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第十八條之一修正條文,首度規定教師「應於一定工作時間內在校服務」,但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在校服務工作時間,由各校定之並報教育部備查。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表示,已著手研擬教師請假規則修正案,草案朝向中小學教師每天在校時間八小時,一周工作五天,且在不影響校務推展下,也可彈性調整老師留校時間。
陳國輝說,中小學老師每周工作四十小時是「原則」,可視擔任導護工作、校外教學、課後輔導等工作,教師可彈性調整工作時間,這部分,教育部將和縣市政府、教師團體協商。
至於每周工時超過四十小時,是否要發加班費?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以補休為原則,老師工時和補休要跟寒暑假合併考量,但不排除將加班費列為重大協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