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地政士法》修正草案,未來地政士應於買賣受託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後三十天內,登錄成交案件資訊,違者最重處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但對於可能侵犯隱私的交易價格登錄,與會的立法委員有不同的看法,全案將送交朝野協商。
立委賴士葆表示,不動產交易登記,將由地政士將受託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案件,在兼顧營業秘密及消費者隱私的前提下,向政府機關登錄成交案件資訊;申報交易價格,除供整體統計分析,並公開或提供查詢,不做其他用途。
賴士葆指出,隱私權不能無限上綱,內政部應掌握實價,實價經包裝後,以區位分布,公布房地產交易價格,讓交易透明化,又可保障民眾隱私。
立委劉盛良則表示,公布姓名、地號與地段等資訊,對房產交易公平性沒幫助。房地產交易沒有一定標準,不同建築材料也大幅影響房產價格,因此只要買賣雙方談妥就好,沒有必要公布實際交易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