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台中市某國小女教師女兒,被同班男生打耳光,她為了幫女兒出氣,把男生叫到自己班上,當著二十多名學生斥喝,並摑巴掌,還警告學生不得聲張。
我覺得,女老師情緒控管有很大成長空間,而且她是老師,即便是家長,對孩子間的衝突都不該如此處理,老一輩的人說「本底是囝仔代,煞變做大人代」(意謂因小孩子的事端,造成大人的衝突),所以在教育現場,如果有家長到校興師問罪,有經驗的老師,通常會將打人的孩子與家長隔離,因為保護每個孩子是老師的責任。
可是女老師因愛女心切,竟把男生叫來責罰,錯亂了角色,非常不應該,而且,遭罰男生的班導師,也沒盡到保護孩子責任。
女教師不但當著班上學生面前,做了很壞的示範,出手摑男生巴掌後,恐有觸犯刑法之虞,而且學校教評會或教師考核委員會,可能啟動處分機制,真是得不償失。
老師都受過極嚴謹的養成教育,基本上IQ不成問題,可是有極少數教師的EQ,卻令人不敢恭維,近年來很多教育學者都認定,人格特質是評定適不適合擔任教育工作者的重要指標,可是必須長期觀察記錄,沒辦法用筆試或口試鑑定評量,可是目前教師、主任甚至校長甄試,只要筆試、口試通過,就成為正式教育人員,這樣的取才值得商榷。
老師如此教訓學生,極有可能會複製在孩子身上,因而霸凌無所不在,學生對同儕霸凌,學生對老師霸凌,老師對孩子也霸凌,如此惡性循環,怎能奢望會有健全的下一代?
于余(高雄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