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去聽了一場演講,主講人是暢銷書《偷書賊》的作者馬格斯‧朱薩克。學生告訴我,即便是用英文講的,台下依然屏氣凝神,全無隔閡。馬格斯‧朱薩克在演講中問了一個問題:Do you know how to be a writer Do you know that everyone can be a writer
朱薩克提出了四個要點,說明人人都可以成為作家。
他說他自己完成《偷書賊》這樣一本厚重的書,不是靠艱澀的辭彙,首先要觀察入微,從日常生活中累積經驗,學會具體地描述你所看到的顏色、形狀、大小……增進自己的觀察力與寫作能力。
其次要多看不同類型的書,各類知識都應該盡量接觸。
再來要多寫,多練習可以增進寫作技巧,你可以從平常寫日記開始。
最後要堅持寫作,不要因為一時的挫折就停止,寫作要精進,就得持續不斷地練習,每天都寫幾千字,內容不限,培養尋找靈感的習慣。
這些建議讓我想起了心理學家阿弗烈‧阿德勒的一個理論,就是一個人如果能培養一項屬於自己的「社會興趣」,將有助於生活品質的提升。
阿德勒認為「社會興趣」是影響生活優劣的關鍵,每個人會因偏好選擇自己的「社會興趣」,如果一個人喜愛寫作,表示他願意在這上面追求卓越。
當然一開始也許不太平順,可能產生阻礙前進的自卑感,這種自卑情結甚至讓人焦慮,直到克服困難,才能超越現狀,此歷程不斷重複進行,稱為「追求卓越」。
也有人缺乏堅持下去的決心,放棄了理想,甚至一蹶不振。
照阿弗烈‧阿德勒的理論,能成為作家的人,必定在寫作領域擁有過人的毅力,否則無法通過漫長的摸索與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