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反霸凌修法,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國民教育法第十條修正案,明定二十四班以上國小及各國中需設輔導教師,直轄市縣政府及五十五班以上的國中、小也應設置輔導人員。此法明年八月一日起實施,規定五年內完成設置,每年所需經費二十一點七億元,由教育部編列預算支應。
修法通過後,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將由現在的二百九十一位,增加到一千九百三十八位;輔導人員則從現在的一百零六位,增加到五百七十三位。
立院國民黨團搶在修正案三讀通過前召開記者會肯定這項成果。出席記者會的教育部政務次長林聰明表示,新增的輔導教師及社工人員員額及預算皆由中央負責,不會造成地方財政負擔。
校園霸凌事件頻傳,外界關注,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日前提案修改國民教育法第十條,規定國中小學應設輔導室或專任輔導人員,輔導室主任及輔導人員應為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並堅持要在此會期通過。
朝野立委對此多次協商,一度對輔導教師何時到位及幾班以下須設置輔導人員有不同意見,直到昨天再度協商,終獲共識,並簽署協商結論。
立委鄭金玲說,修正案除將「訓導處」改名為「學生事務處」外,也增加國中小學輔導教師及社工人員,全面防制校園霸凌事件。
立委趙麗雲說:「這是反霸凌的第一步」。修法過後,國中小每一千位學生可分到一位輔導員,這樣的比例與香港相同,但仍少於美國的一比八百。
隨後民進黨團也召開記者會,幹事長管碧玲批新北市長朱立倫要軍訓教官進校園防制霸凌「錯了」。書記長潘孟安呼籲,教育部應趁休會期間修訂輔導人員遴選辦法。
立委田秋堇指出,五十五班以上才能擁有一個輔導人員的門檻太高,她認為,許多鄉下地區小學校更需要霸凌專業輔導。